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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橡胶制品选取防老剂时需要考虑的几个问题

日期:2023-4-6 14:38:00 共有人关注 标签:再生胶防老体系
再生橡胶制品选取防老剂时需要考虑的几个问题

橡胶防老剂是能够延缓或抑制橡胶老化过程、延长橡胶及橡胶制品的贮存期及使用寿命的化学物质,可以有效防止橡胶及制品老化变质。使用再生胶生产橡胶制品时,合理使用防老剂可以有效延长橡胶制品使用寿命。在实际生产中,再生橡胶制品选择防老剂时需要充分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1.再生橡胶制品对防老剂的要求

再生橡胶制品选择防老剂时,首先需要充分考虑再生胶制品的使用环境以及引起老化的因素,选择具有较高防护效果的防老剂,按防护效果分为抗氧、抗臭氧、抗疲劳、抗有害金属、抗紫外线等防老剂;防老剂在再生胶胶料中易分散,易迁移到橡胶表面但达不到喷霜程度,对胶料色泽无污染或者少污染。

2.考虑两种或多种防老剂之间的对抗、加和、协同效应

使用再生胶生产橡胶制品时,多将两种或两种以上防老剂并用,目的是进一步提高防护效果并减少喷霜,此时需要充分考虑防老剂之间的对抗、加和、协同效应。

(1)防老剂的对抗效应:两种或两种以上防老剂并用时所产生的防护效果小于它们单独使用时的效果之和。一般显酸性的防老剂和显碱性的防老剂并用,会产生类似于盐的复合物,继而产生对抗效应;比如再生胶制品使用4010NA作为防老剂时,加入多硫化物后氧化速度提高,即产生对抗效应。

(2)防老剂的加和效应:防老剂并用后产生的防护效果等于各自单独使用的效果之和,产生加和效应是再生胶制品选择防老剂的基本要求;同类型的防老剂HYL6Y4YES并用一般只会产生加和效应。再生胶制品中选择两种挥发性不同的酚类防老剂时,防老剂在再生胶中不仅能够产生加和效应,且与等量单独使用一种防老剂相比可以在更广的使用温度范围内发挥抑制效能。

(3)防老剂的协同效应:防老剂并用后的防护效果大于每一种防老剂单独使用的效果之和。防老剂的协同效应可分为不均匀协同效应(两种或两种以上按不同机理起作用的防老剂并用产生的协同效应)和均匀协同效应(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以相同机理起作用的防老剂并用产生的协同效应)。

比如链断裂型防老剂与紫外线吸收剂、金属离子钝化剂以及抑制臭氧老化的防老剂产生的协同效应为不均匀协同效应(杂协同效应)。举个例子:防老剂D、防老剂WSP都能与防老剂MB产生协同效应。

3.考虑防老剂的理想用量

使用再生胶生产橡胶制品时,为避免喷霜,防老剂总量一般控制在2-3份,双酚和多元酚用量在0.5份非常有效;对苯二胺类防老剂的用量一般控制在0.25-0.5份。从挥发性上看,一般挥发性较大的防老剂在再生胶制品中的应用相对多一些。从硫化体系上看,防老剂在低硫配合的有效硫化体系中的用量比普通硫黄硫化体系高。

使用再生胶生产橡胶制品时,橡胶制品厂家一定要选择合适的防老剂,合理确定防老剂用量,后续小编将继续与您讨论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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